松山湖入学管理平台
关于松山湖公办学位补报名的通知
各单位、家长:
2024年松山湖公办学位入学申请已于5月13日截止,并进行了学位安排及注册,因为部分符合条件人员未成功报名,现进行补报名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报名对象
(一)中小学
1.2024年5月13日前(含5月13日)已入户松山湖、尚未报名的A类户籍适龄学童(含A1、A2、A3类);在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31日入户松山湖,由园区统筹安排到周边镇街购买学位或由家长自行联系市内民办学校补录及入读,可申请领取自选民办学位补贴的A类户籍适龄学童(含A1、A2、A3类);
2.符合优待政策的B1类企业人才子女(非本市户籍适龄子女)。
(二)幼儿园
1.2024年5月31日前(含5月31日)已入户松山湖、尚未报名的A类户籍适龄学童(含A1、A2、A3类)。
2.符合优待政策的B2类企业人才子女。
具体请查看《2024年松山湖中小学、幼儿园入学申请指南》。
二、报名时间
7月22日9:00—7月23日20:00
三、报名方式
登录松山湖入学管理平台(网址:https://sslzs.dg.cn/)进行报名,A2、B1、B2类须所在单位注册帐号后提出申请。没有账号的学童需先注册账号再进行报名,没有企业账号的企业需进行注册审核。
四、报名步骤
(一)A1、A3类
家长在网站注册、登录并提交相应资料进行报名。
(二)A2、B1、B2类
1.所在单位进行单位帐号申请或更新,操作可查看松山湖入学管理平台公告栏2024年第1条通知《关于做好2024年松山湖入学管理系统账号信息更新及新账号注册工作的通知》;
2.家长在网站注册、登录并提交相应资料进行报名;
3.所在单位于7月24日12:00前进行审核;
4.教育部门审核;
5.所在单位在系统中打印《2024年松山湖中小学、幼儿园入学信息表》,并由负责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后提交纸质资料到教育部门。具体操作详见《2024年松山湖中小学、幼儿园入学申请指南》(附件1)。
五、所需资料
原件拍照或扫描上传,A1第1-3项,A2、A3第1-6项,B1、B2第1-7项):
(1)父母及就读学童的户口簿(含有地址栏的户主页,A2类集体户籍人员可不提供户主页)、身份证和就读学童的出生证;
(2)就读学童在读证明,现就读学校开具(报读非起始年级必需,幼儿园、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可不提供);
(3)不动产查房证明(关注“东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微信公众号-“我要办事”-“办事大厅-“在线查档”-“个人名下查询”-“查询证明”(单宗)-下载证明);
(4)学历(或学位)证书及大专以上学历(或学位)验证证明,或职称证书。学历、学位或职称取最高一个即可。提交职称证书须同时提供职称证书的查验截图,职称证书原则上应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的“专业技术资格查询”栏目或“东莞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查验。不能在该栏目作出查验的,请按以下要求操作:(1)广东省内通过评审或认定取得的证书和经参加考试合格取得的证书可通过考试发证机关官网查验的,予以认可;未能查验的,应填写个人承诺书;(2)广东省外通过评审、认定取得的职称证书,可自行选择申报职称重新评审或确认;)学历(或学位)证书及大专以上学历(或学位)验证证明,或职称证书。学历、学位或职称取最高一个即可。提交职称证书须同时提供职称证书的查验截图,职称证书原则上应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的“专业技术资格查询”栏目或“东莞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查验。不能在该栏目作出查验的,请按以下要求操作:(1)广东省内通过评审或认定取得的证书和经参加考试合格取得的证书可通过考试发证机关官网查验或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管理系统”的“证书查询”栏目查询验证结果截图;对省职称系统无法查询验证的职称证书,申请人可提供评审表(或认定表)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的彩色扫描件(需写上档案管理部门的联系电话);(2)广东省外通过评审、认定取得的职称证书,可自行选择申报职称重新评审或确认;(3)职称证书属行业或用人单位自主评审取得的,上传评审表(或认定表)原件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的彩色扫描件和各级人社(事)部门授权或委托行业或用人单位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文件,或提供发证单位名称可在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官网的《中央单位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备案目录》上的查询截图;
(5)申请入学报名的“家长方”近两年《参保人险种缴费明细表》。申请的“家长方”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须同时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登记通知书》;
(6)适龄学童双方家长2021、2022、2023年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原《税收完税证明》)(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下载,或税务局、自助服务机等查询打印)。在个税app上开具纳税记录时,app会按照所属期开具。建议纳税人开具两份纳税记录进行统计核算。一份选择开具年月起为2020年12月,开具年月止为 2023 年 11 月。生成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对应入库期则为2021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另一份选择开具年月起为2020年1月,开具年月止为2020年12月,在生成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将入库期在2021年度的综合所得金额与第一份纳税记录金额合计。
六、学位安排
(一)中小学
1.此次补报名为于2024年5月13日前符合《2024年松山湖中小学、幼儿园入学申请指南》的人员,经过该次补报名并审核通过的人员,将根据学位的剩余情况、申请人工作情况、居住地址等因素统筹安排到园区及周边公民办学校。由于园区内公办学位紧张,补报名的学位安排将以购买周边镇公民办学校为主。建议已获得民办学校录取的人员待公办学位正式安排后,再考虑撤销民办学校注册。
2.在2024年5月14日至2024年5月31日入户的A类户籍适龄学童(含A1、A2、A3类),由园区统筹安排到周边镇街购买学位或由家长自行联系市内民办学校补录及入读,并向松山湖教育部门提交申请资料,可领取自选民办学位补贴,自选民办学位补贴将于每学年第二学期申领全年补贴。
(二)幼儿园
此次补报名为于2024年5月31日前符合《2024年松山湖中小学、幼儿园入学申请指南》的人员,经过该次补报名并审核通过的人员。由于园区部分公办幼儿园学位紧张,补报名的学位将进行统筹安排。其中,东莞理工学院附属幼儿园不列入此次补报名的志愿学校。
七、其它事项
(一)招生期间设立咨询电话:0769-38881212 转 1;线上咨询网址:https://sslzs.dg.cn/,点 击“入学咨询”;现场咨询窗口:松山湖市民中心实行“预约优先+现场派号”制度,为提高您的办事体验,减少现场等待时 间,建议您通过“松山湖市民中心”、“i 莞家”公众号和“i 莞家”APP 提前预约后合理安排时间到厅办理。
(二)申请公办学校学位不收取任何费用,请不要随便相信和委托别人代办,以免上当受骗。
(三)为保障户籍和企业员工就读学童的入学权利,请申请人务必如实填报和提交申请资料,填报虚假信息和提交虚假材料的一律取消申请资格并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管委会将定期在入学前及在读期间对学童就读资格进行进一步核实,各单位和个人须予以配合支持。凡发现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直接责任人及其所在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就读学童的报读资格,并对其单位进行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提出入学申请。情节严重,移送司法机关。
(四)关于补报名的相关事项未尽说明之处,由松山湖教育部门解释。
特此通知。